汶上派多格宠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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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网络新闻,“流浪狗扎堆,狗患成灾”,最近,成都某大学内发现多只流浪狗,并有致学生受伤的情况,为了校园的安定团结,学校决定“灭狗”。可是这个简单的决定,却被某些学生歪曲为“学校有意杀害流浪狗”,并在网络上大肆渲染,还煞有介事地贴出了“呼吁信”,要求“反对学校无理灭狗”。

其实,“灭狗”或“杀狗”,这在社会上并不少见,有些饲养者,由于种种原因,不喜欢自家狗了,便以“灭狗”、“杀狗”名义进行残害。早年间,还有“打狗派”,专门有人利用工作之便,去打有人养的无证流浪狗,把它们打死或卖掉。而真正的流浪狗,则有的天生残疾,生存艰难;有的因主人弃养,不得不四处流浪,无衣无食,遭人打骂。对于这些流浪狗,我们应该尊重它们的生命力,尽量为这些狗找新主人,实在找不到新主人的,也应该施以饿不死它们的食物和水,使它们能自在地活下去。

我国古代尚能“千金买狗头”,而现在,不仅“灭狗”、“杀狗”成风,而且“打狗派”还借“防疫”之名,行“打狗”之实,还有人在网络上借助“爱狗”之名,行牟利偷狗之事,这样的社会现实,不能不令“爱狗人士”们感到尴尬。

现在的“爱狗人士”,很大一部分人,其实只是“爱名狗人士”,他们爱的是名种名贵的狗,是为满足自己虚荣心和刺激感而养的所谓“宠物”,那昂贵的名种狗,除了能听懂一些简单的指令外,其实和一般的土狗没什么区别,所谓的“爱”其实就是“占有”,而真正的对狗的爱,应该是不分品种,不分为己私用还是为生饮活食,不应该是有“歧视”和“等级”观念的。

我国的《动物防疫法》并未规定禁止对个人拥有宠物或禁止吃狗肉。政府方面更没有“杀鸡给猴看”,借狗发泄政治怨气,也没有借狗防疫之名行私斗之实,某些“爱狗人士”更没有借爱狗名义行偷鸡摸狗之事。所以,某些“爱狗人士”应该清醒了,你们“爱狗”的自由权利是受到一定限制的,如果连自己所在社会的正常秩序都不尊重,连社会公共道德都不遵守,那么,你们的“爱狗”就是无理的、无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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