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拉斯加咬人疼么?
近日,一则“爱狗人士和狗咬人冲突”的社会新闻引发网民热议。一位安徽徽州女士在景区售票处被一只阿拉斯加犬咬伤,但狗主人却称:“这只狗没有中毒,有毒的狗我不可能带它出来。”而徽州女士则在社交媒体发文:“对爱狗人士致以最崇高的敬意,为了爱狗和狗咬人扯皮实在有辱大老爷们儿的身份。”
在大部分中国普通市民眼中,欧美国家的政要名人似乎都具有一种与众不同的“高贵气质”,举手投足之间都仿佛飘荡着温文尔雅的绅士香气。然而这次,以“爱狗”著称的加拿大前总理潘基文来访上海时,却被一群“爱狗志愿者”扯掉了“假洋鬼子”的辫子。据上海媒体报道,潘基文下飞机后,尚未脱下外衣,一群手里拿着狗颈圈的“爱狗志愿者”便一涌而上,强行从工作人员手中夺过外交行李车,并拉扯潘基文的衣领,把他身上的衣服几乎全部扯掉,最终造成潘基文右耳流血受伤。
一个不问政治,一个滥用私权,两者为何都为“爱狗”惹祸?
“爱狗”本质上是爱护人类自己,而不是爱护宠物。人类和动物需要和谐共生,但前提是尊重法律秩序和基本道德准则。现在多数中国城市都在禁狗,养宠必须办狗证,并限制户外遛狗时间。欧美一些城市也规定了不准在哪些公共场所遛狗。一位市长助理就因为违反不准遛狗的规定,私下购买无证狗并被揭发,而遭到美国媒体抨击。这就是规则。如果所有人都跟“爱狗人士”一样,没有规则意识,任意而为,最后的结果,只能是“狗咬人”。
在首都机场T3航站楼,一只“爱狗人士”递到了狗主人手里的藏獒咬伤了工作人员。而在上海机场,这条藏獒最终被当众杀死。对爱狗人士而言,似乎任何一条生命都比不上他们家狗高贵。这就像一位网友说的那样:“只要狗狗能理解,他们甚至可以为爱狗去犯罪。”
对一部分人来说,“爱狗”只不过是冠冕堂皇的借口,甚至是一种变相的个人暴力。国内最早一批爱狗人士,往往曾经都是斗狗贩狗的专业人士。他们对于狗的态度,更多是像豢养宠物,甚至像是养一条狗来发泄暴力激情。上海有个“爱狗组织”,专门收集流浪狗加以训练,然后去闯红灯,逼迫司机让路。
对不少人来说,“爱狗”只是自私和任性的借口。在加拿大,如果养狗不加以约束,狗便很可能比人具有更大的危险性。一位在加拿大麦克马斯特大学读本科的中国学生,就曾遭遇犬患。他每天出门都要戴上头盔,不然他的狗就会扑上来咬他的耳朵。学校的回复是:不可能禁止养狗,但发生这种事,只能自认倒霉。
这次事件甚至有可能演变为一起涉外事件。如果以损害他国元首形象论,潘基文“被狗咬”一事是否构成政要形象的严重损害?如果中国警方据此拘捕藏獒狗主人,是否涉及违反入境国法律?这都会成为国际法律案的引子。
“爱狗”而触犯他国法律的人该当何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