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区可以养德牧吗?
不可以,因为上海市禁止个人饲养大型犬 。
《上海市养犬管理条例》中对于可饲养的狗的品种和大小有明确的规定: 可饲养的大型犬是指身高(指地面到犬头部最高处的距离)60厘米以上、体重30公斤以上的犬;小型犬是指身高不足60厘米或体重不足30公斤的犬。 第九条 个人因护卫、消遣、娱乐等原因申请养犬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是本市户籍或者持有在本市居住一年以上的有效证件;
(二)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住所地离动物检疫点5公里以内,且能为犬只提供必要的日常生活条件;
(四)能够按时给犬注射相关疫苗;
(五)符合本条例对所养犬只品种、大小以及数量的要求。 第十条 单位因看护、繁育等需要养犬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 一 ) 有合法的经营资质;
( 二)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 三)有严格的卫生防疫措施;
( 四)有承担犬只防疫、诊疗任务的机构;
( 五)能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 大中型花卉苗木生产经营者从事非食用林产品培育经营的,可以依照前款规定办理养犬手续,但应当向林业部门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并经检疫合格后方可养犬。
第十二条 下列区域不得设立禁养区: (一)学校、幼儿园、医院等单位的周边一定范围;
(二)住宅集中区及周边一定范围;
(三)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机场出入口及周围一定范围;
(四)商场、市场、体育场馆、博物馆、公园等公共场所及周边一定范围;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区域。 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划定本行政区域内其他禁止养犬的区域。 禁止养犬的区域,可以设立电子监控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