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人都给狗狗绝育吗?
我只能说,这取决于你在哪个国家哪座城市。 先说结论吧——美国城市绝大多数是不给狗做节育的(except for some shelters that force sterilization on animals they rescue);而英国大多数地区都要做节育。 至于其他国家……我没怎么接触过就不乱说了。
接下来,我们来具体解释一下原因。 我觉得造成这个现象的主要原因在于这些国家的“动物保护制度”的不同上。 目前世界上的各个国家对动物的立法和监管方式大致有四种:
1、不立法,无监管 无所谓,反正也没人管。 比如在中国大陆,目前就没有关于动物保护的法律规定(不过2007年国务院颁布了《野生动物保护法》),只有少数城市出台了动物管理条例来管理宠物狗(北京上海广州深圳南京等等)。 在中国,狗只是被归为家畜,属于普通公民的一类而已。 也就是说,如果你在北京养个狗,除了按规定打防疫针办证件外,基本上就没什么别的规定要你遵守了。
2、只立法,无监管 这是一种很奇怪的规定。虽然法律中规定了某些行为是违法的,但是执法部门却从来没有执法过。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而言,这根本就不是一部有效的法律。 这种立法的例子在世界上很多国家和地区都有。比如在欧洲大陆,几乎所有国家都制订了有关动物的法律法规,但它们从来都没有认真执行过。于是整个欧盟成为了世界上虐待动物最普遍的地区之一。
3、只立法,有监管 立法好啊!可是谁来监督这些法律呢? 如果没有执法人员的话,所有的法都是废纸一张。 所以有些国家就在法律的后面加上了对执法人员的约束和要求,希望这样一来,至少会有人去实施这条法律了。 但还是老样子,没人去管这些狗逼规定到底是怎么实施的。于是他们开始自己制定标准或条例出来,或者找一些慈善机构来代劳处理动物的问题…… 但是这种做法又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如果没有人来监督这些“自愿者”团体,那么他们就可以随意处置动物们了,甚至有可能比政府本身还要恶劣得多。 所以在西方许多发达国家,人们现在反而认为那些以保护动物为宗旨的慈善组织才是应该受到严格监察的对象。
4、既立法,又有监管 因为有了第三点的前车之鉴,第四种的立法措施往往都非常细致,而且都会配有相应的处罚条款和执法人员来监督它。这样,一套完整的动物管理制度也就建立起来了。